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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真谛全定论论命运(下)

时间:2002-01-02 03:47来源: 作者: 点击:
下面根据命运观的分类来从9种不同角度看命运应当是怎样的: 1、指过程、轨迹 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一个过程,所以人人都有命运1;命运1是不是注定的?是的,而且是全定的;是什么注定的命运1?是规律;规律是哪里来的?规律是宇宙(包括人)本身在运动过程中所固
  下面根据命运观的分类来从9种不同角度看命运应当是怎样的:
  1、指过程、轨迹
  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一个过程,所以人人都有命运1;命运1是不是注定的?是的,而且是全定的;是什么注定的命运1?是规律;规律是哪里来的?规律是宇宙(包括人)本身在运动过程中所固有的自然属性。所谓道法自然。
  2、指状态
  一个本来很穷困的人,忽然中了彩票大奖,命运2从此改变!这个命运2就指的是生命当时穷困的状态。所以命运2也是可以改变的,如果说穷困的命运2不可能改变,那就与实际不符合了。但是从命运1来看,忽然中了彩票大奖,命运1也不可能改变,也是命1中注定!由此可见,如果不区分命运的概念,就问:命运可不可以改变?哈哈,即使都把握住了命运真谛,也要得出不同的结论了。
  3、指定数
  有人认为一切都是定数,似乎易经就传达了这样的思想,但要是把握住了定数之后呢?是不是人就可以改变这个定数了?有人认为改变不了,有人认为能改变了,比如预测出某时有水灾,就不到水边去,不就可能躲过了吗?至少不是一定改变不了呀!并且误认为全定论就是宣扬有灾也不可能躲过的理论!哈哈,误会啦,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搞清楚:
  [1]对定数的把握这本身也是定数;
  [2]预测学预测到的“定数”(暂称:定数1)与命中注定的“定数”(暂称:定数2)不是一个概念,定数1是对定数2的一种预测结果,仅仅是一种认识,二者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如果问“定数”能不能改变,而不区分是定数1还是定数2,或者认识不到二者的区别,嗨!又怎能说得清,又怎能不误会呢?!
  [3] 认为有灾也不可能躲过的理论不是全定论而是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宿命论,因为它没有认识到预测学的预测及对预测结果可能的改变也是定数,也就是说宿命论并不是完全彻底的命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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