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身命宫歌》
身命第—号高强。恶曜偏防犯此宫;
日忌火兮夜忌土,不宜十五度中逢;
前后最嫌逢恶曜,吉星钓月有光耀;
更加金木作宫神,宫主尊时第一妙。
[原注]天之五四运禀赋,实根原身命二宫。人之操特,亦凭赖阴阳二宿。身命二宫,防恶曜田之侵,阴阳二主,忌凶星之入,择其尤者,则日生重太阳,夜生重太阴,推其至者,则男人重身,女人重命。然十五度中而遇忌星加宫,主星无气,必然祸起灾生。此论甚审。
《论身命二主》
十二宫中,惟身命二主最为利害,论五星先当轻重乎此。夫主星如鱼之水,木之根,鱼无水则死,木无根则枯。身命无主则危。此理甚明。论主星者,畏刑煞忌隐弱。如或逢煞与刑,逢陷与弱,欲长年享福,将何所侍,必然刑害夭折。凡论主星,一喜逢禄,二喜逢贵,三喜逢生,四喜逢庙旺,无喜高强与善星并立。遇此者,必功名富贵。若陷入迁移,必主流荡;在疾厄,主伤残,临财帛,多积聚;入田宅,则田宅万顷;居福禄,则福禄有余;入奴仆,则仅仆不走。与善星并,则先艰难而后富贵。若逢恶曜,断然贫薄。随验随应,余尝试之而屡中也。
《论星曜同照命宫》
金、木、水同宫,若临庙旺乐度,主文章秀丽,聪明智慧,清职品序贵格。
金、土、气、日、月同宫,若庙旺得地,主荫润、福禄庞厚、性宽处世温暖也。
金、火、水、孛、日同宫,持陷没,主克父克妻,平生多蹇。
金、火、罗同官,得地则贵。乃武职品序;若陷没。反成蹇破招刑。
火、上、计、孛同宫,若陷没,主凶暴夭刑,若非兵权武卒,必难保平生之福。
金、木、火、计、孛同宫,则曰叠刑,主人成中反破,福中反祸,尅害陷祸,多蹇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