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用法则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在周易经文中以所变之爻为体,所谓“刚柔者,立本者也”;“爻者,各指其所之”;“吉凶生乎动”。就是说,吉凶的提出所针对的是动爻。二是在六爻占断中以用神为体,如占断父母之事,就以父母爻为用神;占断兄弟类象的事情就以兄弟爻为用神。三是在梅花易数中以没有动爻的卦象为体卦,体卦随动爻的变化而变化。所谓“体卦为己身之兆,用卦为应事之端”。四是在梅花端法中以所动之八宫为体卦。五是传统的春秋占法以内卦为贞卦,外卦为悔卦,代表体用内外,分别自他之象。这种体用法则很固定。
但是现代以来,一些人因在占卜实践中感到上述的体用法则还是有很多局限性,于是变换思路,出现了以张延生、萧贺元为代表的以动爻所在的卦象为体卦的说法,其理论根据是系词传中所谓“吉凶生乎动者也”这句话。关于此点,读者可参阅张氏出版的《易学应用》一书。还有一些人主张无体用,认为断卦中太极点要不断转换,断出更多的与占卦人相关的事情,其实,说到底还是存在体用的,不过由于这种太极点转换的断法因为吉凶主体不断变换,所以不局限于占测人一人的吉凶而已。
笔者以为,张氏根据系词传中的那句话得出的以动爻所在卦象为体卦的说法是不能完全站住脚的。笔者认为“吉凶生乎动”这句话没有错误,而且对于动爻所在卦象(以下简称“动卦”)而言,因为其自身变化,所以也的确因之而产生了针对其自身的吉凶。但是这个吉凶的产生并不代表没有针对“静卦”的吉凶产生。其实,由于动静二卦由于相互摩荡,双方都产生了吉凶之象,关键在于占卦之人站在谁的立场上去判断吉凶而已。这样看来,我以为,首先要决定的是自己应该站在谁的立场上去判断吉凶;其次,要设法找到动静二卦中,哪个是代表了自己的立场和处境的卦象;在上述基础工作弄清楚后,接下来我们才谈得上真正的判断吉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