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得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零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四十二,得一零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遂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于凶危也。
疑点1:如何知道是少女折花?如何取象
疑点2:为何将时间定为明晚,而不是当晚?
疑点3:“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动在哪里?
费猜之谜:
在《梅花易数?八卦万物类占》中,单单兑卦类象,作者列举了二十七类一百一十二象。为什么在“观梅占”中,独独以兑卦为少女呢?为什么“观梅占”独验于人事呢?这确实是一个困扰后人的费猜之谜。
对于这个问题,前人已作了初步研究。《梅花易数?心易占卜玄机》说:“谓他人折花有毁,皆可切验之真,是必有属矣!”这是一种猜测,究竟有何“属”呢?不得而知!
《梅花易数:三要灵应篇》中。作者提出了十五类外应情况。显然,外应思想大大地扩展了占卜的信息来源。外应是特定条件下的信息反应。《梅花易数》“观梅占”的外应是什么呢?为了推测当时的外应信息,我们不妨先看另一个占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