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亲之更定
旧论父子殊多谬误(详见命理约言),特更定六亲看法如后。
(一)父:男女命皆以生我之印为父。
(二)母:同父。
(三)夫:克我之官杀为夫。
(四)妻:所克之财为妻。
(五)兄弟:男女命,皆以同我之比劫为兄弟。
(六)子:男女命,皆以我生之伤官食神为子。
父母妻子之官位
(一)月为父母。
(二)日支为妻(女命为夫)。
(三)时为子息。
六亲分论
(一)妻
妻之吉
用神即是财神,妻美而且富贵
用神与财神不相悖背,妻亦美好。
财旺身强者,富贵多妻妾。
官星弱,遇食伤,又有财,妻贤而不克。
劫刃旺而财轻,有食伤,妻贤不克。
日支为财,财为用神,必得妻财妻力。
财神薄,有助财之字,或财旺身弱,有比劫。或财神伤印,有官星,或财薄官多,有伤官,皆主妻贤。
身强杀浅,财星滋杀,或官轻伤重,财星化伤,或印绶重叠,财星得气,皆主妻贤,而富。或得妻财致富,劫比多,财藏库内(如甲日多乙,己财藏于丑内)。妻亦贤而不克。
财星深藏,有冲动引助(如庚日乙财,藏于辰内,有戌冲开,及干上丁火护乙,或癸水生乙),亦主妻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