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主强,伤食多,身主既健,子星亦美,取财为用。盖赖财生官杀,则夫亦荣矣。
(二)日主强,伤食多,无财,身主子星虽美,官杀直接受伤食之克。夫星有缺,取印为用。盖赖印制伤食,以保官杀之夫星耳。
(三)日主强,伤食多,无财,无印。只身与子星之佳,官杀受伤食之克而无救,夫不可靠。取伤食为用,盖唯有鞠养爱子,恃以终老耳。
(四)日主强,官杀我,身主与夫星皆健。取伤食为用,盖冀子星亦成立也。且官杀多而用伤食制之,亦帮夫之道耳。
(五)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仅身主与夫星之健,取财为用,盖赖财帮夫耳。
(六)日主强,官杀多,无伤食,无财,只身主与夫星两健,以官杀为用。盖从夫管束 ,亦妇道之顺也。
(七)日主强,财多,身主健,帮夫重,取官杀为用,则夫得财助,大有可造矣。
(八)日主强,财多,无官杀,身主虽健,帮夫虽重,奈无夫星可助,则取伤食为用,夫既不可靠,唯恃乎子矣。
(九)日主强,财多,无官杀,无伤食,如人之无子无夫可靠。幸有财,尚可度生,则不用财星,将归诸谁耶。
(十)日主强,印多,身既健,复得父母旺气,惟太强则趋刚,非妇道之宜。取财为用,盖赖财制印,稍杀其盛,并以帮夫。或曰何勿用官杀拘身,殊不知有多印之泄官杀而生身,官杀岂能制身,如妻不受夫制,用财则尚能助夫也。
(十一)日主强,印多,无财制印,身旺已极,取官杀为用。虽不能拘身,官杀究属夫星,如健妇虽不受夫制,但终须嫁夫从夫也。
(十二)日主强,印多,无财,无官杀,身既太旺,夫又无靠,则唯子之是恃,故以伤食为用也。且是言得印生,而生伤食,辗转相生,则灵秀之气,亦可吐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