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之类圆,成形则方。阴之类方,成形则圆。
木之枝乾,土石之所成也,所以不易。叶花,水火之所成,故变而易也。
东赤,南白,西黄,北黑,此正色也。验之于晓午暮夜之时,可见之矣。
冬至之子中,阴之极。春分之卯中,阳之中。夏至之午中,阳之极。秋分之酉中,阴之中。凡三百六十,中分之则一百八十,此二至二分相去之数也。
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天之道也。阳中之阳,日也,暑之道也。阳中之阴,月也,以其阳之类,故能见于昼。阴中之阳,星也,所以见于夜。阴中之阴,辰也,天壤也。
辰之于天犹天地之体也,地有五行,天有五纬,地止有水火,天复有日月者,月为真水,日为真火,阴阳真精,是生五行,所以天地之数各五,阳数独盈于七也。是故五藏之外又有心包,络命门而七者,真心离火,命门坎水,五藏生焉,精神之主,性命之根也。
乾者乾之义,阳也。支者枝之义,阴也。乾十而支十二,是阳数中有阴,阴数中有阳也。
鱼者水之族也,虫者风之族也。
目口凸而耳鼻窍,窍者受声嗅气,物或不能闭之,凸者视色别味,物则能闭之也,四者虽象于一,而各备其四矣。
水者火之地,火者水之气。黑者白之地,寒者暑之地。
草伏之兽毛如草之茎,林栖之鸟羽如林之叶,类使之然也。石之花,盐消之类也。水之物无异乎陆之物,各有寒热之性,大较则陆为阳中之阴,而水为阴中之阳。
日月星辰共为天,水火土石共为地,耳目鼻口共为首,髓血骨肉共为身,此乃五之数也。
火生于无,水生于有。
辰至日为生,日至辰为用,盖顺为生而逆为用也。
易有三百八十四爻,真天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