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儒训“德”为“得”,意即指德是天道自然为君子得之于心,所以德往往跟“性”连用,称为“德性”。又由于“德”是指内心的感受,而其对象,又非具象之物,而是“道”,因此,“德”也跟着“道”染上了形而上的色彩,似乎有某种先验的成份在,所以又跟“天”连用,称为“天德”。“德”与心性密切相关,也就跟儒学“仁”的核心取得了联系:德是道作用于个体内心的感受,由外入内;仁则萌生于个体内心外同于道,二者结合而为“仁德”,表达着主体与客体的完全吻合,是一种至高的精神境界,是“君子”人格的全体显现。在儒学取得官方学术的地位之后,“仁”也被看成是统治者必须具备的品德,因此,“仁德”也就被解释为统治者完整体现天意民情所散发出的个人魅力。
由于德是个体对道的获取,因此,它首先表现出来的,是个体修养的高低。但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将一切都纳入到礼法制度之中,因此,德在后来也就成为个体是否背离群体意志的重要参考指标,只有与封建礼法一致的言行,才会被视为有“德”,否则只重个体的言行,则往往被视为与天道自然相违背,并因而被批评为不“德”。因此,封建的“德”作为个体修养,也无可避免地涂上了封建礼教的色彩,成为扼杀个性的工具,有的甚至直接转化为封建礼法的一部分,如束缚古代妇女的“三从四德”,就是封建礼教强加给古代妇女身上的绳索,是必须批评和抛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