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月27日报道,新华社记者调查表明,当前“官员烧香”之风颇为盛行。这一现象令人担忧,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觉。
今年春节盛行的“官员烧香”之风,实际上敲响了官员迷信的警钟。所谓迷信,通常是指盲目的信仰和崇拜,特别是信仰鬼神等不存在或不能证实存在的事物。迷信是信仰迷失的表征,迷信现象的泛滥是信仰危机的综合征。令人担忧的是,现代官员的迷信现象在时下的官场颇为盛行,迷信正在与大大小小的官员“亲密接触”。
官员迷信的例证在现实生活中可谓层出不穷。
据观察,痴迷于求神拜佛等迷信活动的官员大多有贪污、贿赂、渎职等腐败之嫌,这些迷信分子的普遍心态显然是:盼望能有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来“降魔驱邪”,以逃避纪检乃至司法部门的查处,保自己仕途平安。可见,这些居心叵测的贪官污吏敬畏的是鬼神、风水等神秘的超自然力量,将迷信作为自己的“护官符”。从这个意义上讲,腐败阴影下形形色色的官员迷信现象基本上属于一种颇为典型的“腐败后遗症”。
官员们应当扪心自问:我们该对什么执着?该对什么虔诚?该对什么敬畏?人,是需要有一点敬畏之心的,否则就可能变得浮躁、庸俗甚至为所欲为。一言以蔽之,官员应当对法律敬畏,对民意敬畏,对责任敬畏。敬畏法律,因为法律是限制公权力的利器,是约束官员恣意妄为、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枷锁。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治国的精义在于依法治“官”而不是依法治“民”。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领导应当是各级官员必须恪守的法治信条。将依法治国的第一要义理解为“依法治民”,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内涵的严重误读,也是不少官员尤其是某些基层领导干部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