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不可再生的“遗产”,我们应充分肯定“遗产”的特殊价值和功用,不能孤立和解构地进行批评和表扬。只有这样,“遗产”才能被完整保护。
其次,“保护遗产”的口号宣传了很多年,但至今还没有一个独立的“遗产”学科和“遗产”学术机构,甚至没有一个“遗产”方面专业的权威刊物。在全球化的冲击下,个人对遗产的保护力量是极其微弱的,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独立的学科与专业团体,从理论到实践整体提高水平,更加理性和实际地保护我们的“遗产”。[Page]
第三,坚持非营利性,重视科普与科学研究。韩国国立中央博物院在这个项目中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物力,但他们始终坚持非营利性质,若这个项目获得成功,准备免费向公众开放进行科普教育,并以此建立一个广泛的学术平台进行国际合作。但反观我国一些地方的“遗产”保护,存在着明显的商业化倾向,这会对“遗产”本身造成严重的破坏。例如,我国进入《世界遗产保护名录》的遗产地,往往成为“国家级风景区”,实行风景区模式管理———企业盈利式管理,这使一些遗产地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面对“遗产”的问题,韩国是我们的一面镜子,对此全社会有必要作重新的思考。
□常江(《中华遗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