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益卦终
《易经》第四十三卦□①泽天□①兑上乾下
□①: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曰:□①,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
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象曰:泽上于天,□①;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吝。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象曰:莫夜有戎,得中道也。
九三:壮于□②,有凶。君子□①□①,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