艮、震为阳,阳主升,独坎下降;巽、离、坤、兑为阴,阴主降,独离上升。往为升,来为降,是往中有阴有阳,来中亦有阴有阳,是阴阳不能等同往来升降之性,故有“八卦相错”之撰也。
此论“易数”而非“卦数”。“卦数”是以八卦为单位,用十个数配八个卦之法,如先天数、后天数之类;“易数”不同于卦数,而是用多个卦决定一个数之法。故《易经》中只有一位数。
例一:《复》“七日来复”。这个“七”数从何而来?按卦辞中用数,当从卦象中求证;爻辞中用数,当从爻象中求之。今复卦无动爻,可从“复之复”中求之。
《复》:阴阳得配而向心,为知来者逆相得之数列,六、七、八、九、十之数是也。(见《参伍错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