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求财
测求财,以体为主,以用为财。体克用有财,用克体无财。体生用,则有损耗之忧。用生体,则有进益之喜。体用比和,财利快意。欲知得财之日,生体之卦气定之。欲知破财之日,克体之卦气定之。
又若卦中有体克用之卦,及生体这卦,则有财。此卦气即见财之日。若卦中有克体之卦,及体生用之卦,即破财,此卦气则破财之日。
十一、交易
测交易以体为主,用为交易之应。体克用,交易成迟。用克体,不成。体生用难成。或有交易之失。用生体即成,成必有财。体用比和,易成交易。
十二、出行
出行以体为主,用为所行之应。体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用克体,出则有祸,体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体,有意外之财。体用比和出行顺快。
又凡出行,体宜乘旺,诸卦宜生体。体卦乾震多主动,坤艮多主不动,巽宜船行,离宜陆行,坎防失脱,兑纠纷之应。
十三、行人
测行人,以体为主,用为行人。体克用,行人归迟。用克体,行人不归。体生用,行人未归。用生体,行人即归。体用比和,不日归矣。又以用卦的行人之盈旺,逢生在外顺快,逢衰受克在外灾殃。震多不宁。艮多有阻,坎有险难,兑主纠争之应。
十四、谒见
测谒见,以体为主,用为所见之人。体克用,可见。用克体,不可见。体生用,难见,见之而无益。用生体,可见,见之有得。体用比和,欢然相见。
十五、失物
测失物,以体为主,用为失物。体克用,可寻,迟得。
用克体,不可寻。体生用,失物难见用生体,物易寻。体用比和物不失。
又以变卦为失物所在。如变乾,则是觅于西北,或公厕、楼阁之所,或金石之旁,或圆器之中,或高亢之地。变卦是坤,则觅于西南方,或田野之所,或仓库之处,或稼穑之处,或土窑穴藏之所,或仓库方器之中。震则寻于东方,或山林之所,或丛棘之中,钟鼓之旁,或闹市之地,或大途之所。选则寻于东南方,或山林之所,或寺观之地,或菜蔬之园,或舟车之间,或木器之内。坎寻于北方,多藏水边,或溪井沟渠之所,或酒醋之边,或鱼盐之地。离则寻于南方,或炉厨之间。艮则寻于东北方,或山林之内,或近路旁,或岩石旁,或藏在土穴。兑则寻于西方,或居泽畔,或败垣破壁之内,或废井知沼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