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大学×教授和其女儿来信,要求为其女预测当年大学毕业分配问题,其女问了以下几个问题:毕业分配哪一个方向最佳?分配何方的可能最大?何月会有眉目?并在信中写了以下信息:①毕业分配去向?选择地为甲、乙、丙、丁,356212235627;②分配工作何时会有眉目?最佳月份?三月265780963271,四月356943658264,五月221575763215,七月以后369285654135,写信时间为:96年3月6日22时15分。
根据上述信息,我连起10卦,得出下列断语,告知×教授:①女儿分配在南方最佳,且会如愿以偿。②96年7月份以后最佳。
96年9月1日接到×教授来信说:7月18日我送女儿去山东威海报到,后在威海外贸公司上班;8月19日烟台外贸接她调到烟台外贸公司当翻译。您预测她7月以后分配最佳是准确的。
“法无定法,以诚为大法”,笔者用“一事多占”解决了古人用“一事一占”无法回答的许多问题。有时不但用“一事多占”,还根据具体情况用“多占一事”(多人或多种方法同占一事),尤其是遇到重大事件,实践证明此类方法是很有应用价值的。(浙江龙泉胡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