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克水也。水土两旺,宜火以湿水。
水克火也。水火两旺,宜金以熄火。
火克金也。火金两旺,宜木以缺金。
金克木也。金木两旺,宜土以折木。
木能克土,然水亦能克木也。木克土者,春土之柔也。土克木者,夏土之燥也。
土能克水,然水亦能克土也。土克水者,夏水之涸也。水克土者,冬水之冻也。
水能克火,然火亦能克水也。水克火者,金水寒凝也。火克水者,杯水车薪也。
火能克金,然金亦能克火也。火克金者,春火之相也。金克火者,冬火之囚也。
金能克木,然木亦能克金也。金克木者,金坚木冻也。木克金者,木盛金脆也。
旺者宜克。然旺之极者,宜泄而不宜克也。所谓实则泻其子,是以春木森森,宜火旺以通耀。夏火炎炎,宜土多而敛威。秋金锐锐,宜水盛以流清。
冬水洋洋,宜木众而纳势,季土叠叠,宜重金以吐秀。
弱者宜生。然弱之极者,宜克而不宜生也。所谓虚则补其母,是以秋木凋落,宜金而不宜水也。冬火熄灭,宜水而不宜木也仲春之土无火生,反宜木也。仲秋之土无火生,反宜金也。
阳之极者,阴至也。阴之极者,阳至也。寒极则热生也。热极则寒生也。
评断篇
评断之程序
每一命局,或五行错综,或六神纷杂,评断而无规定程序,极难入手。兹议为八步如后。
(一)看强弱。
(二)定格局。
(三)取用神。
(四)论喜忌。
(五)查岁运。
(六)推六亲。
(七)评性情。
(八)断事业。
评断之标准
(一)看强弱以日干为主。以多寡、盛衰、失时、得令、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