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仅举“伏羲八卦次序”图如下:
八 七 六 五 四 三 二 一
坤 艮 坎 巽 震 离 兑 乾 八卦
太阴 少阳 少阳 太阳 四象
阴 阳 两仪
此图系朱熹接受邵雍之说而立。
若按此图,则太极生两仪(阴、阳),两仪生四象(少阴、少阳、太阴、太阳),再由此四象生八经卦。并按邵雍这种成倍增加的办法,在“伏羲六十四卦次序”图中,则于八卦之后再生十六卦,十六卦生三十二卦,由三十二卦生出六十四卦。
这种由八卦生十六卦,十六卦再生三十二卦,三十二卦而生六十四卦之说,纯系邵雍臆造而出,于《周易》经传毫无根据。况且,八卦若经“太极”“两仪”“四象”这样三级才能生成,不知这八卦生成之前,作为“两仪”(阴、阳)和“四象”(太阴、太阳、少阴、少阳)又何以能够成立?
清初黄宗羲针对邵雍、朱熹的这种错误认识,在他的《易学象数论》卷一《先天图》中批判了“伏羲八卦次序”及“伏羲六十四卦次序”两图的谬误,他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所谓一阴阳者是也。其一阳也,已括一百九十二爻之奇。其一阴也,已括一百九十二爻之耦;以三百八十四爻为两仪,非以两画为两仪也。”“两仪生四象,所谓老阳、老阴、少阳、少阴是也。乾为老阳,坤为老阴。震、坎、艮为少阳,巽、离、兑为少阴。三奇者,老阳之象;三耦者,老阴之象;八卦,即四象也。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八卦以象告’此质之经文而无疑也。”
黄宗羲此说,可谓至确!以朱熹之博学严谨,竟有此误,实为憾事。
朱熹在讨论筮法时,否定前人的“过揲”说,另立“挂扐”说,我们已经知道,尽管“挂”“过揲”求得的结果一样,但“挂 ”说却不合《系辞》之旨。关于这点,本文在前面讨论占筮时,已经专门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