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老子》
《史记 老子韩非列传》说:“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去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故著书辞称微妙难识”。通常认为《老子》是老子本人所作。
身为东周史官的老子对《易》应当十分熟知,《老子》书中却没有直接说过《易》的内容。对我们的探讨而言,先了解老子与《易》的联系是不无益处的。《史记》说老子为:“周守藏室之史也。”《汉书 艺文志》说:“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我们在《左传》中可看到,《易》主要是掌握在史官的手上。《左传》的17个筮例中就有7例明确为史官作占,5例为卜官作占,5例为史官或是其它官员。《国语》的3例中也有明确的1例为“筮史占之”。因此,古代史官历来与《易》有莫大的关系,左氏、司马迁、班固之流熟《易》绝非偶然,实为沿于远古的传统。
《尚书 洪范》说:“七稽疑:择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凡七,卜五,占用二,衍忒,立时人作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篇中未说要建立史官,只因为史官制度早已存在。《尚书》就是史官作的记载,《金腾》有“史乃册”,《立政》记有“太史”一职。是哪类人负责作史呢?董作宾等学者以高级卜筮人兼为史官是可信的。殷虚挖掘中有大量卜后的甲骨同坑出土,已证明占卜后的骨甲必做史料保存以资验证。卜筮工作的本身就与记史相关,尤其是筮人,作筮法比灼骨甲要简单的得多,如用《易传》中的大衍筮法就不需要花多少时间,筮人自有大量的空闲去动刀笔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