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通行本《易经》的卦文辞内容进行条理和归纳可以看出,就文本而言,所涉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以自然现象的变化比拟人事的变化,如:
"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大过·九五》)
"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渐·九五》)
一类是专涉社会生活,明示人事的得失,此类辞句最多,如:
"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屯·六四》)
"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剥·上九》)
"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复·上六》)
一类是单纯的占断之辞,即判断吉凶的辞名,如:
"元亨,利贞。"(《乾》)
"元亨,利牝马之贞。"(《坤》)
这些卦爻辞中显然透露出了占筮者所处年代的社会生活的一些风貌,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意识形态的许多侧面。首先,作出占筮,与原始的宗教观相联系。这种宗教相信外在自然的上天有着广义的人格和强大的、可以支配万物的能力,它可以推动宇宙的运转,并促进万物化育遵循一定的、广义的秩序,即"道",地有地道,人有人道,社会有社会之道,万物有万物之道,这些道均与天道(或曰"易")同构,并可以进行同构的体验转移,因而上天与万物、天道与万物之道之间存在着互通的"信使"-即体天地之灵的蓍草。因此,虽然人事不可以左右天道,却可以通过祭祀、祈祷、卜问等方式体验和领悟天道,天道与人道具有一致性。这种宗教观归根截底是一种有神论的世界观。《易经》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对占卜的态度中体现了先民企图摆脱逆境生活的忧患意识和奋发有为的精神,这些思想对后来易学的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影响,《周易》之所以被认为是关于天人之道即世界根本原理的学问、被认为是关于事物发展变易法则的学问、被认为是关于人生修养的学问,都是由这些思想推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