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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易传》中的象数易学思想(三)

时间:2002-06-26 02:55来源: 作者: 点击:
此说显然符合帛《易》之旨,亦与“卦气”说及《礼记.月令》的精神相一致。司马谈学《易》于杨何,可知汉初田氏《易》学中有帛《易》之传。同时,还有一条很重要的证据可证明此点。《史记.太史公自序》曾说: 《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 此论曾
  此说显然符合帛《易》之旨,亦与“卦气”说及《礼记.月令》的精神相一致。司马谈学《易》于杨何,可知汉初田氏《易》学中有帛《易》之传。同时,还有一条很重要的证据可证明此点。《史记.太史公自序》曾说:
  《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
  此论曾引起今人怀疑,因为今本《易传》中并无五行观念。笔者过去对此亦百思不得其解,随着帛书《易传》的出土,终于揭开了这一千古之谜:帛书《易传》中有五行的内容!帛书《要》篇曰:
  故易又(有)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又(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故律之以刚柔;又(有)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妇先后尽称也,故为之以上下;又(有)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勿(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
  如前所引,《二三子》亦一再强调“必顺五行”“理顺五行”。汉初所传《易》中肯定有此内容!故司马谈才言及五行,此帛《易》在汉初仍有传授的又一补证!不可忽视的是,文中“又(有)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勿(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这种以八卦代表四时与万物之变的思想再次证明了帛本确以“卦气”说《易》!
  帛本《要》篇中的如下文字,更可作为其以“卦气”说《易》的铁证。其曰:
  孔子繇《易》至于损益一卦,未尚不废书而叹,戒门弟子曰:“二三子!夫损益之道,不可不察也,吉凶之[门]也。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万勿(物)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故曰益。损者,秋以受冬之时也,万勿(物)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故曰[损],产道穷焉,而产道□焉。益之始也吉,亓冬(终)也凶;损之始凶,亓冬(终)也吉。损益之道,足以观天地之变而君者之事已,是以察于损益之变者,不可动以忧憙,故明君不时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凶,顺于天地之[□]也,此胃(谓)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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