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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与企业家精神(上)(3)

时间:2005-03-26 22:33来源: 作者: 点击:
“利物足以合义”:“义”和“利”是一对矛盾。杜任之、高树帜(1985))认为,“义”是处人处事要坚持合于仁的原则,也就是不自私自利。《周易》说的“利”是指“利物”、利人。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损上益下,损有

  “利物足以合义”:“义”和“利”是一对矛盾。杜任之、高树帜(1985))认为,“义”是处人处事要坚持合于仁的原则,也就是不自私自利。《周易》说的“利”是指“利物”、利人。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损上益下,损有余而补不足,裒多益寡,这是《周易》的义利观。是见利忘义,还是以义导利,是一个企业家是否具有基本道德水准的分水岭。见利忘义者是成不了企业家的,一个真正的企业家必须是利物、利他、利人的,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这样的企业家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企业家。薛永新(1996)认为,一个企业要象水德那样利于万物而不争,企业利于大众而有成。企业立业的根本法则是:“必须立在人们的利益需要上,立在人们最普遍、最实际、最迫切、最不可缺少的利益需要上”,不要立在自己的利益上。“企业的利益必须是在公众和社会里,就象水和万物的关系一样,利益是万物,而不是在水”。所以,企业的立业一是要立在公众的利益上,二是要立在使自己企业成为社会和公众的需要上,这是立业的两个根本点,“舍此两个根本点,不足立正业”。薛永新坚持“利在社会,利在大众”这样的义利观,使得他的企业不断发展。日本著名企业家松下幸之助(1984)认为,合理的利润,不仅是商人经营的目的,也是社会繁荣的基石,是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的协调。他主张,在自己获得利润时,还要为对方的利润打算,不要只顾自己的利益,要做到互惠互利。《周易》十分强调利,但是,它强调的是“义利的合一”,即按照阴阳互补的原理使“利”和“义”这两个对立的东西和谐统一起来,这是现代企业们值得认真从《周易》中借鉴的重要思想之一。
  “贞固足以干事”:“贞”,正也。朱熹说:“贞固者,知正之所在,而固守之”。(《周易本义》)知正而固守中正,就可干好事情。作为一个企业家要固守中正,即必须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遵守规章制度、信守合同承担的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等,就能得到企业职工的拥护和社会公众的信赖,就可以成就大事业。中正而不邪恶,公正而不偏私,是一个企业家必须具备的德行。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作为一个领导者自己身正,就能有威信,就能有说服力,“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自己都不正能够去教育别人、管理别人、纠正别人的错误呢?《周易》把“贞正”不仅看成是宇宙的规律,而且还它看人与人之间行为的准则,“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知正守正,其品德的高尚性,和圣人差不多了。既然贞正既是宇宙的规律,又是人的行为的准则,那吗一个企业家要想干一番事业,必须要坚守中正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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