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阴阳组合的六爻形式来象征事物的某一种整体特征和事物运动变化的全过程,是《易经》整体-对待思维方式的集中体现,它从自然(天地)与人的总体上,从运动变化的过程中把握客观对象的特质、界定客观对象的范畴,以天地人、宇宙万事万物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个整体中存在着相互对立的的两个基本方面,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互包容,是客观世界在人的主体意识中的基本的结构范式。之所以以六爻而不是其它数量来表征这种整体-对待的结构,是因为:"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易传·系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