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易传》:阴阳矛盾学说之源
汉语中的矛盾一词,出于韩非“以子之矛攻子之后”的寓言。但韩非以“不相容者不两立”的两极对立思维理解“矛盾”的含意,把“矛盾”一词看成为非辩证法甚至反辩证法的概念。倒是庄子,在以相对主义批评独断说、片面性的同时,表述了与韩非不同的阴阳“相照、相盖、相治”,两者“彼此相因”、“交通而成和”(《庄子·则阳》)的思想。“交通而成和”,既讲了阴阳相待、对立的一面,又讲了两者间的转化和溶合,从朴素辩证法角度涉及到了“矛盾”的内在含意。
不过,庄子揭示“<易>以道阴阳”,倒是承认了他的阴阳矛盾观念源自<易>。但从庄子所处的时代和思想发生的顺序来看,此<易>当指《易经》,是庄子用阴阳观念诠解<易经>爻象、卦象的思想主旨所得出的结论。表达的是雏型性的“矛盾”观念。
到了战国末期撰成的《易传》,则融合了老庄道家和早期儒家对《易经》意蕴的阐发和诠释,确立起“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命题,从天道和人道二方面展开阴阳观念,又引伸出一系列具有朴素辩证法色彩的概念、范畴,其中就包含了对阴阳之间矛盾关系的论述,代表了古代中国的阴阳矛盾学说的初立。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认为,《易传》构成了后来阴阳矛盾学说演进的一个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