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直觉究竟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西方学者从心理学的或哲学的角度虽进行了很有益的探讨,如精神分析在考察无意识时的研究,如伯格森(Henri Bergson,1859-1941)的形而上学式研究,但总得来讲,我们对它仍知之甚少,还不足以作出十分明确的界定。这里,我们依然沿用“直觉”的基本含义:“不诉诸理性(推理)的理解力”( the power of understanding something without reasoning);
另一,研究、描述的可能性问题。按照理性的(rational,通常是指推理的reasoning)观点,直觉无法展开为一个过程,无法看到它的因果细节。事实上,这里暗含着一个悖论。一方面,直觉的非逻辑、非理性说明,逻辑或理性在它面前是苍白无力的,而另一方面,人们研究及叙述它又需要逻辑、需要理性。这多多少少说明了人类在自己的直觉面前的无奈。但,并不意味人类在直觉面前是无能的。我这样看,考查直觉不妨可以进到它的里面,充分感受它、体认它,而相应的研究则可以站到外面,在与正常理性(或分析)的比较当中阐释、描述它。(已有的研究也多是这样做的。)
将论题定位为藏在《周易》其下,一层意思是说,直觉问题是《周易》所论中至为深刻的内容;另一层意思则在强调,《周易》是以其晦涩的、间接的方式来论直觉的。囚此,不清理研究的思路,很难深入进去、很难探出个所以然来。就此,想谈一谈跟这种探究相关的4个方法态度问题。
头一个叫原易。呈于表层的较之蕴于深层的,必然在表现上变宽泛许多也丰富许多。《周易》那个下面或里面的东西,在表层上往往呈出表达上的多样化米。因此,为了走进里面,探及它的下面,需要检查核实它多样化的表面,需要还原《周易》本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