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注:尚氏曰:“坎为狐,坎陷为获,二应在五,五震为田猎,数三,故曰田获三狐。”
17.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今译:心存诚信,至为吉祥,必无咎害,可以守持正固利于有所前往,减损之道用什么来体现?两簋淡食就足以奉献给尊者、神灵。
新考:依纳甲,损卦世爻六三纳丑,应爻上九纳寅,丑为二,为应寅所克,故曰以二簋淡食奉献尊主。
旧注:尚氏曰:“震为簋,坤数二,故曰二簋。”
18.损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王弼注:“三人,谓自六三己上三阴也。”
尚氏曰:“乾为人,泰三阳原为三人,今成兑,损一人也,损三以益上,上乘重阴,阳以阴为友,故一人行则得其友。”
新考:依纳甲,六三纳丑,丑为二,比三少一,比一多一,故三必损一,一必得一。即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19.损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今译:有人进献价值“十朋”的大宝龟,无法辞谢,至为吉祥。
尚氏曰:“艮为龟,……艮为朋友,坤数十,故曰十朋之龟。”
新考:依纳甲,六五纳丙子,丙子旬空申酉,下卦兑为酉象,酉为十,故“或益之十 朋之龟。”
20.益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尚氏曰:“艮为龟为朋友,坤数十,故曰十朋之龟。二应在五,五艮故以十朋之龟益二也。”“外谓九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