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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甲法与《周易》卦、爻辞数字通释(9)

时间:2000-12-25 21:14来源: 作者: 点击:
四、李鼎祚以为九月《剥》卦阳尽,十月纯《坤》用事,《坤》尽而《复》生阳,《坤》六爻加《复》初阳为七爻,当“七日”(《集解》)。 对“十年”,《程传》:“数之终也”,犹言“终久”;尚氏曰:“坤为十年。”

    四、李鼎祚以为九月《剥》卦阳尽,十月纯《坤》用事,《坤》尽而《复》生阳,《坤》六爻加《复》初阳为七爻,当“七日”(《集解》)。
    对“十年”,《程传》:“数之终也”,犹言“终久”;尚氏曰:“坤为十年。”
    11.颐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今译:违背“颐养”常理,守持正固以防凶险,十年之久不可施展才用,要是施用必将无所利益。
    新考:六三纳辰,震卦各爻纳庚,故六三的纳甲为庚辰,相应的,申酉为旬空。应爻上九纳寅,寅为阳木临应正克辰土,六三前去应寅,有入虎穴之象,而克制寅木的金又旬空,故前行大凶,至酉出空时,辰酉相合才可前行,酉为十,故诚曰:“十年勿用”。
    旧注:尚氏曰:“坤为十年”。
    12.坎上六:系用徽,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今译:被绳索捆缚,囚置在荆棘丛中,三岁不得脱身,有凶险。
    新考:王弼依“终乃反”的原则,指出:上六“囚执置于思过之地,自修三岁,乃可以求复。”依纳甲法,初爻纳寅,上六子水依“终乃反”的原则返回初爻寅,寅为三,故称三岁乃可得返,三岁内不得返也。
    旧注:“三岁”,尚氏引茹敦和云:“坎为三岁。”
    13.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今译:康侯用天子赏赐的良马作种马繁殖后代,一个日天交配了三次。
    新考:一般的,训“马”为“车马”,“蕃庶”为“众多”,“接”为“接见”。本文认为不妥,训“马”为“良马”,“蕃庶”中“蕃”为动词“繁殖”,“接”为“交配”。(说文:接,交也,从手妾声。)上卦离卦为午火,午为马下卦坤为众,离为白天,世爻六四纳甲己酉,己和酉组成配字,又寅卯空亡,寅为三,故曰“昼日三接”。旧注:《尚氏学》:“艮为手。数三。离为昼。故曰昼日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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